全权管理模式
受发展商或业主委员会及单位的委托,我司全权负责所托管物业的管理,并由我司成立管理服务中心,招聘员工,按照委托合同约定的管理目标、要求、标准开展具体的管理服务工作。
合作管理模式
由开发商或单位与我司合作成立项目管理公司,共同负责项目物业的管理,我司派员工担任项目管理公司的负责人及各部门主管人员,通过合作管理,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并为合作方培养一支素质过硬的管理团队,以便在合作期满后合作方能接受管理,
顾问管理模式
由发展商或单位成立物业管理队伍,我司受聘担任管理顾问,提供整套的管理咨询,并指导发展或单位物业管理的运行操作及完善。